桂北银市监处分〔2025〕150号
来源:米乐体育app官方网站下载安卓版 发布时间:2025-10-20 03:52:33
经查实,当事人持有运营执照,按核准的运营规模从事运营住宿服务。当事人运营住宿服务包含线下和线上,线上渠道在订货页面的广告包含:外观、房间、餐厅、海景、休闲等宣扬图片。
当事人在抖音渠道开设“北海银滩蓝湾假日酒店” 网店,于2025年6月份开端在网店页面发布“山景”“温泉酒店”宣扬图片,其间“山景”宣扬图片可见山景,“温泉酒店”宣扬图片上显现有“温泉”字样。2025年8月14日,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实地场景进行核对,实地场景未能看见山景,未设有“温泉”设备,不能供给温泉服务,即“山景”“温泉酒店”宣扬图片与当事人实践场景不符。
另查实,当事人抖音渠道上的宣扬图片是当事人延聘深圳市万兆联科科技有限公司拍照制造,广告费用为****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根据证明:1.《北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案子移交函》(桂北市监案移〔2025〕12号),《北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北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各1份,《北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提取单》1份(共7页);2.《询问笔录》1份;3.当事人《运营执照》复印件1份;4.法定代表人荆涌泉及托付代理人魏帅星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授权托付书》原件1份;5.收款收据、电子发票复印件各1份;6.北海市市域社会管理网格化指挥渠道工单截图3张。
本局于2025年9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分奉告书》(桂北银市监罚告〔2025〕148号),并奉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说、申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说、申辩。
本局以为,当事人在抖音渠道上发布“山景”“温泉酒店”宣扬图片与酒店实践场景不符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诈骗、误导顾客。”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告以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内容诈骗、误导顾客的,构成虚伪广告。”以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以下景象之一的,为虚伪广告:(二)产品的功用、功用、产地、用处、质量、标准、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出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许服务的内容、供给者、方式、质量、价格、出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产品或许服务有关的许诺等信息与实在的状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则,构成发布虚伪广告的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无从轻从重情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场监督管理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适用规则 》第十五条第一款:“除第九条至第十四条所列不予处分、减轻处分、从轻处分、从重处分以外的其他应予行政处分的景象为一般处分景象,给予一般处分。”的规则,对当事人一般处分。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背本法规则,发布虚伪广告的,由商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中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规模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核算或许显着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核算或许显着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能够撤消运营执照,并由广告检查机关吊销广告检查同意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检查请求。”的规则,现责令当事人中止发布虚伪广告,在相应规模内消除影响,并决议给予以下行政处分:处广告费用4倍的罚款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交纳到财务罚没收入指定银行,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则,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并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如对本处分决议不服,能够收到本处分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海市人民政府请求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分不中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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